(原标题: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武汉东西湖区法院送达的(2025)鄂0112民初15483号案件材料,中南设计院作为原告,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款项6,299.97万元,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公司为被告,第三人为中信网安(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此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与中南设计院之间的工程款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中南设计院支付公司工程款7,590.93万元及利息。本次诉讼涉及工期延误、违法分包等违约事项及审减追加费等,因前案未予审理而单独提起。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为3,234.13万元,其中作为被告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581.72万元。案件尚未结案,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