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一般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3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