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441.4437万元,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成形机床制造、液压动力机械、智能基础制造装备、汽车零部件、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利润分配遵循同股同利原则,重视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