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45,3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00%;网络投票股东40人,代表股份2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等10项议案,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