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5人,代表股份405,210,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94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下的四项子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65%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