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执行人和联络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内部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未经公开信息不得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登记备案并及时披露条件消除后信息。公司通过公告、会议、电话、网络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禁止选择性披露。违反制度者将被追究责任,包括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年报重大差错将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