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行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内审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应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若发生资金占用,应以现金清偿为主,注册会计师须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