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或开展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申报个人信息,并遵守禁止交易期间规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内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者将被依法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