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金河生物: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须合法合规,律师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提案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交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明确时间、地点、议题等。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权以股权登记日登记为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决议结果当场宣布,并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河生物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