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制定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薪酬政策、中长期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委员享有查阅公司资料权利,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