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中心,审计中心独立运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配备不少于三名专职人员。审计中心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买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审计中心应定期提交审计计划、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公司应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审计中心有权检查资料、调查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违规行为可提出处理意见,对贡献突出者可建议奖励。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