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进行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高管须勤勉尽责,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审计中心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制止并追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公司须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