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方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但条件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传播内幕信息,违规者将承担相应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