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周年常会通告)
南順(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11)謹訂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假座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業邨大富街二十一號南順大廈三樓舉行股東週年常會。
會議普通事項包括:
1. 呈交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經審核之賬目、董事會報告書及獨立核數師報告書。
2. 宣佈派發末期股息。
3. 釐定截至該年度之董事袍金,建議總額為1,259,535港元。
4. 重選林學瀚先生、何玉慧女士及張雯瑛女士連任為董事。
5. 重新聘請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會議特別事項為考慮及酌情通過以下普通決議案:
A. 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內在聯交所回購本公司股份,回購數目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不包括庫存股份)。
B. 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內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或可轉換證券,配發數目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0%(不包括庫存股份),惟若干情況如供股、股份計劃、以股代息等除外。
C. 在通過決議案A及B後,擴大決議案B之授權,加入因回購股份而減少之股份數目,上限為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
「有關期間」指由決議案通過之日起至下屆股東週年常會結束日、法例規定召開期限屆滿日或授權被撤銷日中最早發生者。
「供股」指按股東持股比例配售股份,董事可就零碎股數或法規限制作出例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