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签署担保文件。担保对象需具备合法资质、良好资信及还款能力,并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回避表决。须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等。公司财务部、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分工负责担保的经办、法律审查及信息披露。发现被担保人违约或风险时,应及时采取追偿措施。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