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8,847,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32%。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三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