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变更等行为。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等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须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