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组织专家评审会,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自动失去资格。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由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全体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半数以上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方式进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