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存档和报送。内幕信息指尚未公开且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信息,并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年度报告、股权激励等。公司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信息流转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