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公司仅从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交易须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董事会每年审议交易总额度,超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操作与风险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出现亏损超100万元或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须及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