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黄晓亚)
本人黄晓亚,由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本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全职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