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公司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后应立即电话或邮件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统一领导。未及时上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