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中因未履行职责或不当行为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包括公司相关人员、知情人及外部中介机构。重大差错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以及沟通不及时等情形。对责任人可采取责令改正、警示函、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等措施。问责程序由审计委员会牵头,依据监管函启动,调查并形成报告,责任人可申诉,最终由审计委员会审批并实施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