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分别自决议通过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程序办理。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失信等情况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须履行未结承诺,忠实义务持续一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未履行义务的,公司可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