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穗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有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核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