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工作,提供项目资料并提出提案。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由委员签名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