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年度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