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会议筹备及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通过证券交易所培训与考核。不得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人员兼任。董事会秘书应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会议、保密等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等情况时,公司将解聘并报备交易所。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及工作移交。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