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全部批准程序,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本次发行价格为32.46元/股,发行数量27,264,325股,募集资金总额884,999,989.50元,获配对象共13名,包括财通基金、广东恒健、诺德基金等。发行过程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认购对象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包括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关联方。相关认购协议已签署,缴款与验资已完成,尚需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