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簡樸新生活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60)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修訂並採納。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於2016年6月15日成立,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應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須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成員。
公司秘書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可委派代表或由會議委任人士代行職務,委員會亦可另聘具資格人士出任秘書。
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定期會議,可按需要增加會議次數。會議可透過親身、電話或視像方式進行,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須至少提前7日發出,惟獲大多數成員同意可縮短通知期。會議議程及文件應於會前三日或協定時間內送交成員。會議開始時須審視利益衝突問題。
決議案須獲出席成員多數通過,書面決議具同等效力。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初稿及定稿應於合理時間內發予成員,最終紀錄由主席或會議主席簽署,並可供董事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查閱。
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及提名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制定及檢討董事提名政策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包括性別多元化目標及人才庫建設;就董事委任、重選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每年評估董事投入與表現並於企業管治報告披露;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處理及董事會轉介事項。
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提問,委員會獲足夠資源履行職責,可於需要時獲公司支付費用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全體成員可獲公司秘書支援並獨立接觸高級管理層。
委員會須定期及於每次會議後向董事會彙報,本職權範圍將刊載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