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与议事规则摘要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成员不少于三名,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在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离职则自动丧失资格,缺额由董事会补足。
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可另行委任其他合格人士。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适当发出,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以过半数票通过,书面签署决议同样有效。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并及时发送全体成员审阅。
外聘核数师每年至少与审计委员会举行两次无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内部审计主管、高级财务经理及董事会成员可应邀请出席会议。仅委员会成员有权投票。
委员会主席或指定独立董事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议外聘核数师的委任、薪酬及罢免;监督审计独立性与有效性;审议财务报表及年报、中期报告等;审查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事项、审计调整及持续经营假设;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员工资源与培训预算;检查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及管理层回应;建立员工匿名举报机制;制定企业管治政策与操守准则;确保合规披露。
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账目,要求管理层提供资料,获取独立专业意见,且获充分资源支持。议事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