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出具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数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作出生效裁判。因此,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