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成员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一名常居香港。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