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审核,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5年9月26日为授权日,向1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2.00万份股票期权,向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16.10元/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