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禁入措施、近三年受处罚或谴责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工作,协助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及合规培训。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本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