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办法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和担保行为。公司应以现金清偿被占用资金,确需非现金清偿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会批准。公司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董事会为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违规占用,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对责任人追责。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