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二〇二五年九月发布。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得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及履行监管要求的其他职责。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