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且未泄露、知情人已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的,可暂缓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可豁免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需填写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决定。暂缓、豁免事项应登记归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出现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