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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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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志恩主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8人,代表股份289,6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58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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