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重大不符规定,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或被出具保留意见且重大不利影响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现任董事、高管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管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