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说明。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