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与宋敬杰等200名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公司已按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要求,支付赔偿款及相关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延期支付罚息等合计2,373.80万元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及相应投资者账户。相关财产保全及冻结措施均已解除,公司银行账户均已解冻。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上述事项涉及金额约2,373.80万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