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于2025年9月19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制定,旨在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规范股东会运作。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结果须当场公布,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审议通过后施行,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