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光明、沈鸿烈、张伟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无最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