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管理制度)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控制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委托理财、基金投资等活动。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按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超过总资产5%的,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总资产5%或达到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特定比例的,提交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相关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投资项目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投资事项须按规定及时披露,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和保密要求。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