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赋予其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