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离职。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搜寻人选、审查资格、审议考核与薪酬制度、提出建议等。会议由主席召集,2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或提交书面意见。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与公司章程等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