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责。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或年度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