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明确董事局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局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局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局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依金额或比例划分审批权限,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局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协助决策。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