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决议召集,并于8月30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长冯晟宇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269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获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